內 觀
由葛印卡老師所教
靜 坐
傳承自烏巴慶老师
特別課程申請資格
舊生 是那些已成功完成一期由葛印卡老師或他所委任的助理教師指導的十日內觀課程的學員。舊生被給與機會在所列的課程中為法服務。
有一些特別課程是為這個內觀傳承的舊生而設。舊生必須符合這些課程的錄取條件,方可獲准參加。基本的資格要求如下:
Serving on courses
- Have sat at least one 10-Day courses with Goenkaji or one of his assistant teachers.
- Trying to maintain daily practice.
- Have not practiced any other techniques since your last course with Goenkaji or one of his assistant teachers.
- Trying to maintain all five precepts to the best of one’s ability, particularly the 3rd and 5th precepts.
一日、二日、三日舊生課程
完成至少一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那些以能量療法替他人治療的人不可參加。應盡個人能力持守所有戒律。
四念住課程
四念住課程舊學員課程錄取資格
- 完成至少3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不包括法工服務)。
- 修習葛印卡老師所教導的方法至少一年。
- 自從上次完成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後,未曾修習任何其它方法。
- 努力維持每日的練習,至少自申請課程之時起維持。
- 努力持守五戒,至少自申請課程之時起持守。
認真舊生的自修課程
自修課程是為認真的資深舊生而設,須完成至少三次十日課程,且最近一次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課程期間沒有老師/助理老師帶領,沒有事務長,中午沒有請益,也沒有每日結束時的問答。晚間開示是必聽的內容,參加自修課程的舊生需自行於晚上 7 點播放錄音。
- 自修學員作息時間與十日課程相同。
- 在中心期間,須遵循全部的規則與規定(神聖的靜默、持守八戒等等)。
- 自上一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以來,未曾修習任何其它方法。
- 自上一次課程以來,努力維持每日兩小時的練習;並盡力持守五戒。
- 需要獲得一位助理老師的許可,才可以坐自修課程。
10-Day Course for Old Students
Entry requirements vary according to course location, please check the course schedule comments.
舊生特別十日課程
- 只接受已承諾專修此方法、不作其他嘗試的認真舊生。
- 完成至少五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
- 完成至少一次四念住課程。
- 至少全程服務過一次十日課程。
- 持續每日兩小時練習,至少兩年。
- 戒絕殺生、邪淫與使用酒精毒品等麻醉物,並應盡力持守其他戒律,至少一年。
- 配偶須獲得伴侶的支持。
14天感恩課程
14 天感恩課程要求如下:
- 必須是一位認真的舊生,積極提供法工服務。
- 必須專修內觀(不練習任何其他靜坐/禪修技巧)。
- 必須參加過至少一個四念住課程和三個十天課程。
- 必須盡最大努力遵守五戒。
- 必須努力自上一個十天課程以來每天保持兩小時的練習。
- 必須有當地老師的推薦。
二十日課程
- 只接受已承諾專修此方法、不作其他嘗試的認真舊生。
- 完成至少五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
- 完成至少一次四念住課程。
- 至少全程服務過一次十日課程。
- 持續每日兩小時練習,至少兩年。
- 戒絕殺生、邪淫與使用酒精毒品等麻醉物,並應盡力持守其他戒律,至少一年。
- 與上一次長課程至少間隔六個月。
- 與其他課程至少間隔十天。
- 配偶須獲得伴侶的支持。
三十日課程
- 只接受已承諾專修此方法、不作其他嘗試的認真舊生。
- 完成至少六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
- 完成至少一次四念住課程。
- 完成至少一次二十日課程。
- 至少全程服務過一次十日課程。
- 持續每日兩小時練習,至少兩年。
- 戒絕殺生、邪淫與使用酒精毒品等麻醉物,並應盡力持守其他戒律,至少一年。
- 與上一次長課程至少間隔六個月。
- 與其他課程至少間隔十天。
- 配偶須獲得伴侶的支持。
- 第一次申請三十日課程者,應在首次二十日課程之後,完成至少一次十日課程。
四十五日課程
- 只接受已承諾專修此方法、不作其他嘗試的認真舊生。
- 限助理老師和積極投入為法服務者參加。
- 完成至少七次由葛印卡老師或其助理老師所指導的十日課程。
- 專修此方法至少三年。
- 完成至少兩次三十日課程。
- 持續每日兩小時練習,至少兩年。
- 戒絕殺生、邪淫與使用酒精毒品等麻醉物,並應盡力持守其他戒律,至少一年。
- 與上一次長課程至少間隔六個月。
- 與其他課程至少間隔十天。
- 配偶須獲得伴侶的支持。
- 第一次申請四十五日課程者,應在首次三十日課程之後,完成至少一次十日課程。
- 第 30 天才會正式確認(繼續參加後面的15天課程)。
六十日課程
錄取資格限於:
- 現任助理老師,完成至少兩次四十五日課程,且每年至少帶領四次十日課程。
- 已接受或即將接受助理老師培訓,完成至少兩次四十五日課程,最近十二個月至少服務過四次十日課程,且/或全心全意參與為法服務。
- 有些地區可能會破例接受極少數非助理老師的舊生,完成至少兩次四十五日課程,每年至少全程服務過四次十日課程,且/或全心全意參與為法服務。
以上是最低要求,而不是被錄取的保證。申請參加特別10日課程, 20日課程, 30日課程, 45日課程, 60日課程和老師自修課程,必須获得一位對你非常熟悉的助理老師及該區域的的一名老師的推薦。
